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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鐵川。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中聯辦宣文部部長郝鐵川最近在落區宣講《基本法》時,發現一些人總擔心隨著內地的強大,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會被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吃掉」。為此郝鐵川根據現場回答整理成文,發表於8月20日的《新報》,題目為《地方自治權,香港獨一無二》。
郝鐵川說,曾慶紅先生曾經說過,中國共產黨是誠心誠意在香港搞資本主義的。所以,《基本法》規定的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之大、之多,是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的地方政權都不擁有的。當年的《基本法》草委、中國著名科學家錢偉長先生指出,《基本法》給與香港很多權力,遠遠超過了英國人。別的不說,就以司法為例,香港的刑法、民法都不用內地的,而繼續沿用普通法。我們連用外國的法律來判理我們中國人之間的民事糾紛刑事案件這一點都放了,這樣做就是為了盡最大的可能照顧香港人的原有習慣和生活方式,也是希望最大限度地能使香港保持繁榮穩定和發展。可以肯定地說,現在《基本法》幾乎是凡是可以給香港的權力都給了香港,就是主權、以及與主權有關的不能給,只能歸中央政府,世界上任何國家都是這樣。(見《基本法的誕生》第一百二十一頁)
陳弘毅:港稅務「特權」世所罕見
陳弘毅教授在其《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法治探索》一書中說,「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特區的自治權是高度和廣泛的,不但遠遠超過我國的其他地方行政區域,即使與聯邦制國家的成員單位相比,在很多地方也有過之而無不及。他以《基本法》第一百零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財政獨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收入全部用於自身需要,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徵稅」為例說:「香港在稅務方面的『特權』在世界範圍內是罕見的。」(見該書第一百四十二頁)
三措施保障地方自治權穩定行使
郝鐵川說,中央不僅通過《基本法》賦予香港世上獨一無二的地方自治權,而且還對保障這些權力的穩定和行使採取了有力的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之一是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區的法定自治事務;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果需要在香港特區設立機構,須徵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香港特區設立的一切機構及其人員均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保障措施之二是組織上的保障。全國人大決定在《基本法》實施時,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就有關《基本法》實施中的問題進行研究,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供意見。該委員會的成員為12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內地和香港人士各6人組成。6名香港委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聯合提名,報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這個委員會將對《基本法》的實施起到保障作用。
王鐵崖:聯合聲明具國際法約束力
保障措施之三是程序上的保障。《基本法》為了保障「一國兩制」方針的穩定性,對《基本法》的修改從實體和程序都作了極其嚴格的規定,例如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修改,均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而這裡所說的基本方針政策,又是規定在《中英聯合聲明》中的。正如基本法草委、北京大學教授王鐵崖接受文匯報記者採訪時說,一般來說,任何憲法授予地方政權的權力,都是可以通過修改憲法加以更改或取消。但是,對於《基本法》裡中央政府對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來說則不可能,換句話說,將來中國憲法即使出現修改,這些基本方針政策在50年內都不能修改。因為這些基本方針政策已經載入《中英聯合聲明》,如果一定要修改,除非先行修改聯合聲明。而中國政府為了表示保持香港資本主義制度不變的誠意,主動地將《中英聯合聲明》在聯合國登記備案,使該聲明具有國際法約束力。
因此,郝鐵川最後強調,中央政府保障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是真誠、認真和嚴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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