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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警師」校門外集會 獲警不反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8-31]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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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偲嫣強調,林慧思需向當日被其粗言辱罵的警員道歉。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偉邦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有個別人等早前向警方申請於下周一開學日,到「辱警教師」林慧思任職的寶血會培靈學校門外舉行集會。警方昨日傍晚回應傳媒查詢時證實,已向集會主辦者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並會與對方就活動細節進行商討,確保有關活動能在安全及有秩序的情況下進行,減低對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風險,及對其他道路使用者,學校學生和教職員等的影響。

 警方昨日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證實,有團體申請於下周一開學日到寶血會培靈學校門外集會,警方已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由於是次公眾活動地點鄰近學校,警方經過全面的風險評估後,基於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平衡集會人士及其他市民的權利,就是次公眾活動的安排施加若干條件,並已載列於不反對通知書內。

須確保不擾學生亂秩序

 有關的規限條件包括:主辦者須盡力確保參與人士不會作出任何阻礙、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以免危害學生安全或妨礙學校正常運作;主辦者須盡力確保參與人士不會於任何時間,奏玩或操作任何樂器或其他器具,包括唱機、錄音機、收音機或電視機,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或器具而發出噪音。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一貫的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的公眾活動,故會根據參與是次活動的人數及按現場風險評估作出適當的安排,但同時也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並呼籲到該處集會的人士保持克制及冷靜,及依從現場警務人員的指示及勸喻,發揮警民合作精神,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表達訴求。倘有人違法,無論任何背景,警方絕不會視若無睹,一定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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