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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學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 北京報道)曾任吉林省常務副省長的田學仁近日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據內地媒體報道,檢方指控,田學仁在1995年至2011年間,利用擔任職務之便,直接或者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分別為10人在企業經營、家屬工作調動、子女入學和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85次共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人民幣446萬、美元209萬,共計折合人民幣1919.3575萬元。
由於在案發前田學仁已是副部級官員,因此經過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專門避開了田學仁長期擔任要職的東北地區,而將案件轉到了北京檢方。
相關證據顯示,田學仁在長達十餘年的官場生涯中,一直在持續收錢,最少的金額為5,000元人民幣,最大的一筆為100萬美元。在檢方確認的85次收錢中,其中至少有38次是在春節期間、19次發生在中秋節、五一節、元旦節和國慶節。
「鏟事」賣官受請託
北京檢方羅列的對田學仁的十項指控事實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時任吉林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郭某某。田學仁受郭某某請託,為郭負責的公司經營提供幫助,先後7次收受郭某某給予的美元,折合人民幣1217.0862萬元。
在檢方的指控中,田學仁還涉嫌通過直接插手參與到企業開拓市場、申報項目等具體事項,收受錢款。其曾利用職務之便,受企業高管請託,為企業「鏟事」(平息麻煩)、收購、承攬項目等,收受200餘萬元。
除了與企業「深度合作」外,田學仁還被指控幫助5人跑官,這些人在田學仁的幫助下,先後曾擔任了長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政委、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吉林銀行行長助理、延邊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長。為此,田學仁收到了100餘萬元。
另據《北京晚報》報道,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蘇順虎涉受收3家企業2,400餘萬元賄賂2日被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近日將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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