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曾於前年捲入家族爭產風波的陳冠希姑姐,涉嫌於2003年隱瞞一筆約18萬元加幣存款,向社會福利署騙取12,910元綜援,被控欺詐罪。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女被告自辯指該筆資金是屬於其父,她不知道要向社署申報,但6名社署人員均稱有提醒她申報。案件今日續審。
56歲女被告陳湘琍(前名陳宛妮),於1998年3月因無業及要照顧右肢傷殘丈夫和弱智兒子,向社署申領每月約1萬元綜援。至2003年9月,社署在她失去聯絡後停發綜援。2008年社署接到舉報調查,發現陳當時未有申報名下一個永亨銀行定期戶口,內有加幣18萬餘元,陳最終於今年5月在羅湖口岸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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