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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深圳經濟特區註冊會計師條例(修訂草案)》近日公示,向社會廣徵意見。該《條例》中提到,港人可任前海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但是須有最近連續5年的執業經驗,其中在內地執業不得少於3年,且具備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資格的「雙證」。對此,香港會計師聯盟主席、永安會師師事務所董事長梁永安表示,因缺乏內地註冊會計師資格和無內地執業經驗,這意味著香港絕大多數會計師將無緣前海會計業務。
據了解,《深圳經濟特區註冊會計師條例》於1995年2月24日通過,此後經過2002年和2007年兩次修訂。近年來,註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需要再次修訂。
須連續5年經驗 內地至少3年
根據「特區中的特區」前海允許香港註冊會計師執業的相關規定,此次修訂草案明確了相關細則。規定香港會計專業人士可擔任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但該專業人士在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同時,還需具備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資格。
此外,香港會計專業人士擔任前海合作區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的,還需具備以下條件:成為合夥人前5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業懲戒;取得內地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後,最近5年連續在會計師事務所專職執業,其中在境內會計師事務所的經歷不少於3年;該會計師事務所成立後每年應當至少有180天在該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等。
同時,有香港會計專業人士擔任合夥人的前海合作區會計師事務所,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由內地居民擔任的合夥人人數不得低於合夥人總數的51%;合夥人中內地居民的累計表決權不得低於51%;首席合夥人或者履行最高管理職責的其它職務者,應當是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並由內地居民擔任。
絕大多數不符條件 無緣北上
對此,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華南區首席合夥人龔永德表示,內地要求香港會計師在內地執業一定擁有內地註冊會計師資格,而香港會計師考取內地註冊會計師的難度很高,其合格率不超過10%。他透露,目前,在香港同時通過香港和內地兩種會計師資格考試,並且同時在從事職業工作的人數,不超過20人。這無疑令絕大多數香港會計師難以北上前海執業。
龔永德稱,儘管香港會計師的資格在歐美得到承認,仍未獲內地承認。目前,前海放開香港稅務師執業,他們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委託深圳相關部門在香港舉行資格考試,他建議內地監管機構也應採取類似措施,掃除香港會計師北上前海的障礙,否則作為最具優勢的香港會計師和審計師不能北上,自然不利前海發展和香港優勢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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