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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上市公司英發國際前行政總裁陳海林,詐騙公司1,054萬元,及挪用以公司名義申請的380多萬元貸款,已被裁定欺詐、盜竊、使用及管有虛假文書4項罪名成立,昨被判囚6年2個月,法官斥責他對控罪毫無悔意,予以重囚。
法官判刑時透露被告陳海林(51歲)曾將部分款項,約600萬元還給英發。案情指,被告陳海林於2007年7月至12月期間,虛假地表示從英發國際獲得1,054萬元中,975萬元用於內地一廠房的翻新工程,以及作為向一家虛假供應商訂購光粉紙的訂金,誘使公司將該千萬元以現金支付予被告或轉賬到被告的私人戶口。被告又盜取一張380多萬元支票,該支票是以英發國際名義向一家財務公司申請貸款。被告早前以財困等理由令案件延期2年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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