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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銘澤(左)反駁劉慧卿,強調廉政公署的獨立性很強,又認為反對派高調「舉報」會影響廉署工作。 鄭治祖 攝
——前副廉政專員不認為梁特首在廉署問題上「講太多洁v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首梁振英公開表明反對派不應將廉署當作「政治工具」,反對派試圖轉移視線,稱有關言論是在向廉署「施壓」。前副廉政專員及執行處署長李銘澤昨日在接受網台訪問時強調廉署的獨立性很強,自己從不擔心會受「當權者」干預。他又坦言,自己「完全不鼓勵」反對派經常大張旗鼓向廉署「舉報」,因此舉可能已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三十條。
李銘澤昨日在接受網台節目《議會內外》訪問時,被節目主持人、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追問廉署有否被「當權者」用作政治工具。李銘澤以自己30多年的廉署經驗,強調廉署的獨立性很強:他們與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和律政司,在案件檢控方面的工作關係很緊密,尤其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工作是很嚴謹的。
他說:「(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是每單案件,每個貪污投訴都看,有20人分工合作去看這些案件……如果你夾硬將不應該做的要求去做,或應該做的不去做,委員會是有足夠能力看得到的。」他表示從來沒有擔憂廉署會受到「當權者」的干預。
劉慧卿再提出引導性問題,質疑稱行政長官會否查看廉署各個案件,暗示特首可干預廉署的調查,李銘澤說,「作為一個現實,任何人要看晒所有案件是不可能的,太多案件,很難知道案件來龍去脈」,又不認為梁振英在廉署的問題上「講得太多洁v,「佢(梁振英)可以講佢儱N見」,並坦言有不少人認為廉署被作為政治工具並非始自今日,「港英時代已有」。
四成舉報投訴「有目的」
李銘澤解釋,廉署所調查貪污的案件,很多投訴人都是「有目的」的,「我個人認為,有一大部分,大約30%、40%(投訴)是有目的,當然可能是個人目的、團體目的或政治目的……如果是有選舉的年份,一到選舉日之前的幾個月,由登記開始便很多投訴,要我們成立一組人,專注處理這方面的工作……選舉的投訴,大部分都是『有目的』的,有部分有理據,有部分只是憑空想像……我們是有機制處理到的」。
高調「宣傳」影響調查
被問及反對派經常在向廉署「舉報」前大張旗鼓邀請傳媒宣傳,李銘澤直言,他「完全不鼓勵這樣做」,雖然從法律觀點上,這樣做並無牴觸法律,但倘「被舉報者」就此投訴,「舉報者」就有可能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三十條。劉慧卿即嘗試從對方口中套出類似的「舉報」並無影響廉署運作時,李銘澤反駁指,類似的「政治舉報」的確會影響廉署的調查,「佢](反對派中人)高調通知外界知道,包括當事人,有機會可能會讓當事人毀滅證據,對我們取證就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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