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全港有多達40%土地被劃作郊野公園和特別地區,用作保育和康樂用途。政府早在1971年,由戴麟趾康樂基金撥款設置一批試驗性郊遊康樂設施,並於1977年成立全港首批郊野公園,包括城門郊野公園、金山郊野公園及獅子山郊野公園。時至今日,本港共有24個郊野公園和22個位於郊野公園內外的特別地區,共佔地44,239公頃,去年前往郊野公園的遊人約有1,290萬人次。
而《郊野公園條例》則規定了郊野公園和特別地區的劃定、管制和管理事宜,以令郊野公園可作自然保育、教育和科學研究之用,並在不損環境情況下作康樂和旅遊用途。而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是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總監的諮詢團體,為現有及擬議的郊野公園等制訂的政策及計劃作出考慮,並向總監提供意見。
倡鄉郊發展綠色旅遊
行政長官梁振英去年在競選政綱上承諾:「有效保護郊野公園及具生態及其他價值的土地和水體,長遠規劃可供開發的土地。」他又提到:「將生態保育、綠化地帶、鄉郊地方和漁農產業的用地,融合成充滿活力和富有特色的鄉郊發展模式,同時發展綠色旅遊,迎合現代城市人的需求。」
梁振英在政綱中亦提到:「完善郊野公園的保育及發展,分階段擴充海岸公園,並視乎需要發展各類保護區,以擴充香港的生態容量。」他又指:「以維護『突出自然美景』為自然保育的目標之一,研究和認定境內具極高自然美景價值的地點,以及採取相應保護措施。」
《生物多樣計劃》快諮詢
他今年在施政報告中,講解土地供應理念和目標時亦提到:「在郊野公園和具高保育價值地帶以外,香港仍有不少未開發的土地,也有不少可供考慮的填海地點。」而政府亦將於今年就制訂香港的《生物多樣性策略和行動計劃》諮詢公眾,同時表明政府在主要決策中,會重視陸上及海域的生態保育。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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