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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最新一期的《壹週刊》報道指,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1996年成立一間名為「達崇有限公司」,或涉瞞稅最少200萬元。達崇昨晚發表嚴正聲明,指有關報道完全脫離事實,並保留追究權利。聲明稱,公司成為「不活動公司」期間,並沒有任何董事袍金或花紅收入,不存在任何稅務申報問題。聲明又稱,由達崇出任董事的公司在賣出物業後,均已各自按稅務條例要求,作出稅務申報。
今期《壹週刊》報道指,陳茂波於1996年成立「達崇有限公司」,在達崇成為「不活動公司」期間,他加入太太許步明擔任董事的3間公司,並成為董事,涉嫌違反《公司條例》,報道又質疑,若「達崇」收取3間公司任何利益,但未有申報,則涉嫌瞞稅。報道又指,據悉商業罪案調查科已介入相關案件,警方接受查詢時就說,不評論個別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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