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未獲特首批准 擅自提早外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9-13]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2010年湯顯明訪問四川時,並未向行政長官明確提及到樂山的觀光活動。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錦燕)前廉政專員湯顯明5年任期內,多次外訪,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指出,由湯顯明親自率領的外訪有35次,開支約400萬元,其中有2次外訪,包括2009年到雲南麗江及2010年到四川樂山的觀光活動,均與公務無關。但這兩項外訪,向行政長官申請批准時,只提及訪問雲南及四川,並沒有明確提及行程包括麗江及樂山。其中到樂山那次,更未得到特首批准,就擅自提早兩日出發。

訪雲川未提麗江樂山

 在樂山行程中,委員會發現,湯顯明曾查詢負責統籌的社區關係處可否提前一天回港,委員會曾向社區關係處查問,既然與四川官員的會議已提早舉行,為何不縮短外訪時間,社區關係處解釋,應該是無機票或更改航班費用高昂。不過行政總部表示,記不起接到更改航班要求,亦找不到曾向航空公司查詢有關事宜的記錄。

 委員會表示,湯顯明為以上兩次外訪向行政長官申請批准時,只提及訪問雲南及四川,並沒有明確提及行程包括麗江及樂山,委員會認為遺漏實屬不當。

14次未按程序買機票

 在訂購機票方面,湯顯明亦出現多項違規。在2010年4月,隨同湯顯明到巴西的兩名人員,未經批准將機位提升至商務客位,合共涉及18.6萬元。另有14次外訪,沒有提出理據就指定某航空公司及航班。有4次外訪,在未取得行政長官批准時,湯顯明的機票採購單已經發出。而在膳宿津貼及其他開支,湯顯明所申領的兩項簽證費,均找不到所需的批准。

 獨立檢討委員會建議,廉署務須謹慎避免外訪期間無關公務的行程;廉政專員申請批准外訪時,應明確告知行政長官所有擬訪地點;廉署應統一內部做法,採用標準表格,處理外訪的批核及訂購機票的要求;提升機位等級,必須一律取得批准等。

相關新聞
張曉明:「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 (圖)
特稿:按法律規定提具體建議才是正途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回覆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的信
話你知:基本法人大決定有關規定
各界籲反對派勿再不切實際
李源潮:公僕應挺梁施政 (圖)
李源潮講話要點
鄧國威:公務員支持問責團隊施政 (圖)
社會各界:面對挑戰團結應對
禮賓府宴 盼增互信落實普選 (圖)
檢委會報告評湯:18違規6不足 (圖)
梁振英:責成廉署嚴肅跟進 (圖)
未獲特首批准 擅自提早外訪 (圖)
37%酬酢超支 違肅貪倡廉宗旨
湯任內送禮 815元買牛腩魚蛋
白韞六:接納建議積極改善不足 (圖)
違規及不足之處撮要
龜苓膏無龜?海關介入調查 (圖)
中國礦業資源2前高層涉賄被控
傷鱷龜匿車底 病山雞伏渠邊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