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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國謙昨日聯同數名區議員會見房署代表。 文森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房屋委員會將於10月實施公屋寬敞戶的新安排,1人家庭的「優先處理寬敞戶」界限由34平方米下調至30平方米,其他成員人數的家庭的界限亦會相應下調。居住面積超過界限的寬敞戶須遷往面積較小的公屋單位。有年邁公屋居民擔心新安排下須搬遷而影響生活,未能適應。民建聯葉國謙昨日聯同數名區議員會見房屋署代表,表達關注,期望署方可彈性及酌情處理有特殊需要的住戶。
居民擔心無法負擔搬遷費
立法會議員葉國謙與房屋署副署長(屋h管理)李國榮會面後見記者時表示,自房屋署早前公布公屋寬敞戶的新安排後,不少區議員均收到居民查詢,憂慮受新安排影響,須於短時間之內搬遷,亦擔心無法負擔搬遷費用。葉國謙指出,民建聯認為公屋寬敞戶的新安排能更有效運用珍貴的公屋資源,故支持新安排,但同時認為搬遷或會影響居民生活,尤其是年老居民,期望署方落實新安排時,處理手法具彈性。
葉國謙引述署方指凡有殘疾家庭成員或年屆7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的寬敞戶不受新安排影響,毋須調遷,而其他寬敞戶如有年齡介乎60歲至69歲家庭成員則會被置於調遷名單的最後位置,即使需調遷,房屋署亦會安排搬遷至相同屋h或區議會選區,面積較小的單位,倘無合適單位供應,則毋須調遷。
民建聯元朗區區議員郭強指出,大單位需繳交較多租金,居民非存心佔用大單位,「一對年老夫婦搬至小單位,但單位不足夠放置雙人床,試問夫婦怎可睡上下架床?」亦有父女擔心搬至一房單位後,「始終男女有別,難免有尷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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