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任內酬酢開支不但高達370萬元,每次的人均開支更超逾政府指引所訂上限,更開始了以茅台酒款待賓客的壞先例,被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批評做法絕不恰當。報告又指出,廉署購酒雖由不同部門儲存,但各單位以不同格式記錄存量,加上有37%公務費用超出上限,有違廉署肅貪倡廉的宗旨,建議廉署以簡約原則處理公務酬酢,避免奢華。
任內安排899次酬酢
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昨日披露,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任內安排了899次酬酢,其中787次屬公務酬酢撥款,涉款逾256萬元;另有45項宣傳活動的61次公務酬酢,連同買酒開支共涉款逾99萬元;及有51次個人酬酢,連同買酒開支共涉款逾15.8萬元,總計酬酢開支逾370萬元。
宴港台公僕 記公務酬酢違規
委員會又發現,湯顯明舉辦的酬酢在計入另外買酒和其他食物的支出後,人均開支均超逾政府指引所訂上限,同時廉署所購的酒亦由不同部門儲存,但每個單位卻自發以不同格式記錄存量,加上以茅台酒款待賓客是由湯顯明開始,批評此舉絕不恰當。
其中,委員會亦發現1宗違規個案,指湯顯明曾設公務午宴款待香港電台的政府人員,惟午宴開支記入公務酬酢撥款賬目,明顯有違常規;加上湯顯明宴請並計入公務酬酢撥款賬目的206次午膳和晚膳當中,約有37%超出上限。委員會認為雖然有恰當理據,但37%高比例不能視之為「例外」。委員會建議,廉署應恢復以簡約原則處理公務酬酢,避免奢華,除引入更多制衡,在計算酬酢開支時必須按廉署常規一併計算在內,廉署亦應定期向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匯報公務酬酢超逾人均開支上限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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