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消息:針對近期群眾舉報和媒體報道深圳羅湖醫院篡改病歷隱瞞治死人真相的事件,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委宣傳部16日通過政務微博通報了調查結果:由於氣管插管誤入食管,延誤搶救病人時機,而醫院胸外科也偽造了病歷。
院方向家屬賠98萬元
據通報,經調查組調查和專家組討論,患者術前診斷明確。手術後,患者出現呼吸困難。採取氣管插管的措施,但氣管插管可能誤入食管,延誤最佳搶救時機,最終導致患者不可逆性的缺血缺氧腦病引發多器官衰竭而死亡。
調查組稱,相關搶救記錄中,胸外科(普外科二病區)住院醫師潘宏信、主任蘭志禎對血氧飽和度及當時體徵未真實描述,兩次氣管插管僅描述為一次,為偽造病歷。常務副院長關養時、院長助理兼醫務科主任張天峰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患者死後,經醫調室協調,院方賠償人民幣98萬元,上述糾紛處理按相關規定進行,不存在「天價賠償」和醫院與家屬「私了」及額外50萬元「封口費」情況。
兩涉事醫生撤職停業
麻醉科主任李太富被責令暫停12個月執業活動,胸外科(普外科二病區)主任蘭志禎被責令暫停10個月執業活動,並按相關程序辦理;責成羅湖醫院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撤銷李太富、蘭志禎科室主任職務。
對偽造病歷的潘宏信醫生給予警告。對常務副院長關養時、院長助理兼醫務科主任張天峰給予警告;對副院長關健偉給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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