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曾犯下偷拍「裙底春」的港大天才博士男生,早前獲法官惜其才華而將監禁改判社會服務令,怎料男生辜負法官善意又犯案。博士生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教導所,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若不處理心魔,恐怕他將來會成為高智商的智慧型罪犯,須予以嚴懲。
父母溺愛 自制力弱
24歲被告黃聖淇乃香港大學一級榮譽畢業、其後直接攻讀計算科學博士學位的天才生,亦是父母眼中的「乖仔」。他於去年底因干犯偷拍裙底本被判囚8周,後上訴至高等法院獲改判社會服務令,但事隔半年便被揭發再度犯案。
案情指,被告今年6月7日至7月10日期間,10度於天水圍某個輕鐵站、港鐵南昌站及荃灣等地拍攝女子裙底。7月10日早上,被告又於屯門大興北輕鐵站被警員看見手持黑色微型攝錄機狀甚可疑,被捕後發現有多達194段影像,大部分為年輕女子或女學生。
心理報告指被告年輕時常覽閱色情刊物,以致被荼毒及有錯誤性觀念,重犯機會高。而社會服務令只能作輕微糾正。
惟被告自幼成績優秀,受人讚賞而令其自負,他認為上次犯罪並不是自己技術性犯錯誤,只因被人發現,故今次才購入更先進器材在公眾地方試驗;感化報告亦指被告父母的溺愛,對被告造成負面的心理影響,使其自我控制能力薄弱。律師求情時呈上被告親撰的求情信,表示會治好心理病,完成博士學位,貢獻社會。
官:不解心魔恐成高智罪犯
暫委裁判官蔡順昌認為,社會服務令難治被告的心魔及潛在慾望,為免被告日後成為智慧型罪犯,必須判以不短及具阻嚇性的刑罰,故判被告入勞教中心及接受心理輔導。
蔡官又謂,科技已掌握普羅大眾的生活,不加善用會有巨大影響,天賦亦須懂得運用。被告雖然遭港大停學,但若決心改過治好心理病,相信港大一定再次接納被告,勸勉被告莫氣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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