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九旬老翁向社署虛報自己獨居兼無子女供養,實情與兒子一家同住公屋,10年間騙取綜援逾34萬元。老翁早前承認欺詐罪,遭裁判官下令還柙監房候判,年近百歲首嘗牢獄之災,至昨日中秋節被判監6個月但緩刑2年,得以與家人團圓度節。
報稱獨居後與子同住
案情指,91歲被告張T自1995年申領綜援,向社署報稱在深水鶪j南街租屋獨居。至去年3月社署向被告覆核,發現被告兒子張添發在2002年獲批石硤尾白田h公屋後,被告遷往與兒子一家同住,但一直未有向社署主動申報。被告遭警方以詐騙社署發出綜援金逾34萬元而拘捕,指他向社署虛報自己獨居並且沒有人可以依靠,他解釋自己是因為不熟悉申報程序,沒有申報有關轉變。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年事已高,而且並非一般的年邁,是已去到人生最後階段,相信再犯機會甚低,但同時也無力償還欠款。辯方又稱被告明白控罪是大眾公認的嚴重罪行,東窗事發後已感到相當後悔,希望裁判官體諒被告所領得的綜援全用於家中,而非用以過奢華生活,從輕發落。
被告昨在庭警扶助下步入犯人欄候判,由於聽力欠佳,需以法庭提供的助聽器輔助聆聽。其63歲長子張添發到庭旁聽判刑後,在囚室外等候已被還柙20天的老父,攙扶他離開法庭,兩父子並肩回家度中秋。兒子曾坦然無力為家父償還巨額欠款,早為父親入獄作心理準備,就算老父在獄中百年歸老亦無辦法。
還柙20天趕及慶中秋
張添發曾透露其父患有高血壓及糖尿病等長期病患,過去從事「三行」工作,70餘歲退休,自己亦從事「三行」,惟年前因腰傷不能再工作,家中財政拮据,其父每月有津貼其公屋租金,但他並不知道老父原來有申領綜援,以為是其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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