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暑假,港生參與遊學團的情況越來越普遍。坊間的遊學團種類五花八門,動輒數千元至數萬元。大部分家長為子女報名遊學團,主要希望藉此提升他們的語言能力、獨立性及擴闊國際視野。
孩子到外地遊學踏出的第一步,確帶來不少「第一次」。第一次自己出發,遠離父母、學習自立;第一次到海外學校上課或寄居外國人家庭,體驗當地的校園氣息和社會文化;第一次遇到來自世界各地的學生,感受不同民族特色。
不問緣由 責怪機構
在眾多的「第一次」中,學生難免在外地遇到不同的問題,屆時家長和學生應對的方法,都對遊學經歷的成效帶來直接影響。大部分學生首次出外遊學,遇到問題便會第一時間致電父母。父母收到子女「求救」後,大多會與遊學機構聯絡,尋求解決方法,當然亦會有少數採取「非常」手段。例如曾有一名遊學澳洲的學生,入住當地寄宿家庭時不小心弄壞了沙發,寄宿家庭告知遊學機構,希望向學生家長索取賠償。家長得悉後非常憤怒,不但不問緣由,反而責怪遊學機構沒有提醒學生,要求遊學機構負責賠償,否則會向傳媒公開事件。
在上述事件上,家長為子女爭取最大權益並無不妥。但家長行使「消費者權利」的同時,也應考慮自己的行為是否合理。當遊學機構甚至是學校遇到「怪獸家長」時,大多寧願息事寧人,希望和平解決問題。若遊學機構負責賠償,免卻投訴;而家長亦成功為子女「出頭」,是最快達成的雙贏局面。但學生得到的是甚麼訊息?遇到意外,不理因由,一律由遊學機構負責?學生長大後如何獨立面對問題?家長在為子女安排最好的教育機會的同時,不應忽略身教,因這往往最直接影響子女的成長,否則他們難以獲得獨立、承擔責任和學習解難能力的機會。 ■資料提供:EF Education First(英孚教育)
網站:http://www.ef.com.hk/
(標題和小題為編者所加)
隔星期四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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