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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電視台的主要收入來自廣告收益,當中與收視率有密切關係。曾有報告指出,無�谷炸囍�有率自2006年起穩佔60%至70%,亞視由20%下跌至約15%,收費電視收視佔有率則維持約20%,故若以2010年本港廣告總開支800億元計算,當中有280億元為電視廣告,若無�谷�有60%收益,則實收168億元。
李寶安:增牌照一齊「無肉食」
不過,無�辰鶡皜釣ぉ搋偎恔`經理李寶安卻於去年5月聲稱,免費電視廣告收益在過去15年內從無增長,維持每年30億元,直言一旦免費電視競爭加劇,將令所有電視台一齊「無肉食」,更預言或有電視台因此而倒閉,故會以法律行動阻止發牌。結果,無�角J稟法庭,要求法庭作出聲明,指通訊事務管理局呈交的建議不合法及不合理,且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無權根據該項建議決定增發免費電視牌照,或要求法庭撤銷通訊事務管理局拒絕撤回建議的決定。
入稟狀指,當局委託機構進行研究的顧問報告錯漏百出,例如將2005年至2009年在免費電視賣廣告的開支,由正確的360億元,計錯為120億元;又將2009年的電視廣告開支,由正確的70億元,錯誤評估為25億元,令人以為本港電視仍有容許新台加入的空間。無�酉{為,電視廣告開支對電視台收入異常重要,電視台主要靠廣告收入才有資源運作,當局沒有察覺顧問報告災難性的錯誤,故令發牌建議變得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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