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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19歲青年不滿於上水藥房工作期間,因「點錯貨」被老闆破口大罵及大力打頭,疑為此含恨在心欲置對方於死地,卻因形跡可疑涉「遊蕩」罪被捕。惟他死心不息,於保釋期間每天於老闆住所大廈樓梯埋伏,終以生果刀伏擊並狂刺老闆28刀,幸得途人經過出手阻止。沒刑事案底被告周嘉楊(19歲),昨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指他於今年5月8日在上水石湖墟龍琛路24號一樓梯間,企圖謀殺藥房東主范海廷(51歲)。法官指周的行為難以預測,令人憂慮,認為他有嚴重暴力傾向,需多取2份精神報告後再判刑,並將案件押後至11月6日。
周被捕後直指犯案是「原則問題」,不能原諒對方打他的頭,並指對方怎樣打他,他就要用同等力度傷害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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