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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浸大學生前日於民主牆上,大字標題張貼「給我一個不能在宿舍做愛的理由」,吸引不少學生圍觀。香港文匯報記者歐陽文倩 攝
——稱聲援當眾模擬自慰女生 學生指滋擾室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為了把在大學宿舍做愛合理化,學生可以去到幾盡?香港浸會大學早前有女生以「行為藝術」方式,躺在宿舍樓下公然模擬自慰動作,並口吐紅酒,出位行為驚動了校園保安,校方最後報警求助。有學生日前於民主牆上大字張貼「給我一個不能在宿舍做愛的理由」以「聲援」女生,認為校方干涉她「是不公義」。有浸大學生指,在宿舍進行性行為會滋擾他人,並不合適。有教育界人士則表示,校園屬公眾地方,這類「藝術」不適合在校園上映。
浸大一名袁姓學生前日於民主牆上張貼「給我一個不能在宿舍做愛的理由」大字標語,又附上署名文章,提到日前有女生於大學宿舍樓下進行「行為藝術」,躺在地上模擬自慰動作,又飲紅酒然後再吐出。女生的行動惹起保安注意,故召來了救護員及警察到場。袁同學認為校方「打壓學生」、「容不下一個疑問」,處理手法「不公義」。
圍觀者:如此「藝術」不合宜
帖文吸引了不少師生圍觀,有看不過眼的學生於民主牆上回應袁同學指:「(不能在宿舍做愛)因為你有層友、室友」、「因為宿舍隔音設施差」等。有圍觀學生姚同學對帖文感到驚訝,並坦言指內容「好古怪」。一年級生Peter指,大學是學術的地方,應保持良好風氣,如此「行為藝術」並不合宜。計算機科學系二年級生鄧同學及劉同學均指,尊重同學的表達自由,但認為在宿舍進行性行為則不太好,「始終都有室友,如果室友突然開門進來會很尷尬」。
浸大不鼓勵學生宿舍「行房」
浸大回應指,校方事前無接到有關行為藝術表演的通知,宿舍管理人員於本月11日下午發現有一位女士坐在宿舍廣場地上飲酒,其後事主臥在地上,其間曾否認是浸大學生。職員懷疑她醉酒,為防發生意外,於是報警求助,而救護員到場後,女事主拒絕送院檢查並立即離去。發言人指,為避免對其他宿生造成滋擾和不便,以及基於基督教的價值觀,校方不鼓勵學生在學生宿舍內進行性行為。
張民炳:應顧他人感受
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則慨嘆新世代觀念「日新月異」,「校園是公眾地方、讓學生接受教育的地方,學生不應公私混淆。再者,香港對涉及淫褻行為有相關的規例,如果要做此類行為藝術,她可以去藝術場所」。他亦不認同學生於宿舍內發生性行為,「宿舍生活應互相尊重,且要顧及他人感受、要有尺度」。由於浸大於本周六將舉行資訊日,若張貼者不撕走大字報,他擔心會對中學生散播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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