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依法行政、公開透明、大幅度實質性減少行政審批為重點,深化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二、以打破壟斷、促進競爭、重塑監管為重點,加快基礎產業領域改革。
三、以權利平等、放開准入、公平分享為重點,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四、以降低金融行業准入門檻、推進利率匯率市場化為重點,推動金融體系改革。
五、以優先調整事權、帶動財力重新配置為重點,啟動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
六、以重新界定職能、國有資產資本化為重點,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
七、以改進競爭環境和激勵機制為重點,促進創新和綠色發展。
八、以服務業開放為重點,深化涉外經濟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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