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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無魚可捕」讓漁民眉頭緊鎖。李中一 攝
根據《漁業法》有關規定並報經國務院同意,內地自1995年起開始在海洋生物繁衍生長的關鍵階段實行休漁制度。由於休漁期基本在中國農曆的伏季,故大家形象地將這一制度稱為「海洋伏季休漁制度」。
休漁制度實施十多年來,休漁範圍、時間和作業類型不斷擴大,各項保護管理措施不斷健全。目前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已擴展到中國管轄的渤海、黃海、東海、南海四大海域,覆蓋沿海11個省(區、市)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休漁時間為兩個半月到三個半月(其中,黃渤海休漁時間為6月1日至9月1日,東海為6月1日至9月16日,南海為5月16日至8月1日),休漁作業類型為除單層刺網和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涉及捕撈漁船約11萬艘,休漁漁民上百萬人。 ■資料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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