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叢書 廣州報道)眼下廣州傾力建設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之網越撒越大,也讓人反思文物遭到城鎮化後,亟須喚醒的全社會對文物的敬畏和保護。文化遺產不僅是聯繫過去與未來的紐帶,也是未來創新型社會的「基因」。尤其在當前城鎮化的推進過程中,政府如何加強對文物的保護,是必須面對的課題。
歷史文化保護專家、華南理工大學建築學院張智敏博士說,文物破壞日趨嚴重,根在法律的疲軟。一旦破壞文物,如何對責任方進行定性,嚴重到什麼程度才可以判刑,迄今尚難定論。因此,與破壞文物造成的損失相比,過低的違法成本又談何震懾作用?再者要在文物保護上實行問責制。地方領導在任期考核、年終考核時,不妨以「文物保護」這一項,作為政績考量納入考核目標,一旦在其任期內發生文物破壞事件,則按照問責制對官員領導責任、間接責任、過失責任進行追責。
基於此,要真正守護屢遭破壞的文物,根治之道亟待法律升級,以法的名義呵護這些文物古跡,方可避免文物一次又一次遭受戕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