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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1984年12月19日)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如下:
(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立法機關由當地人組成。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法律,對立法機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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