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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名美容業從業員由金鐘海富中心遊行到立法會,不滿政府建議將多個美容程序列作醫療行為。圖為麥美娟接受請願信。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雅艷)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早前接納轄下「區分醫學程序及美容服務工作小組」的7項建議,在35項程序中,將15項涉及高風險入侵性注射,及在皮膚表皮層以下進行皮膚剝脫的療程納入「醫療程序」。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昨日通過無約束力動議,促請政府成立規管美容業督導委員會,協助美容業制定一套完善專業規管及培訓制度。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會議上坦言,區分美容及醫療儀器有困難,故傾向將來交由外國權威機構去劃分,政府計劃在明年上半年提出方案,其後或需進行公眾諮詢,再向立法會報告。他指,即使將來立法規管釋放不同能量的儀器,並不代表必須由醫生操作儀器,醫生的專業權利範圍內,可以督導其他人操作醫療程序,例如醫生會教糖尿病人、家人、護士回家打針,但醫生須負上所有責任。
另外,近百名美容業從業員昨日由金鐘海富中心遊行到立法會,不滿政府建議將多個美容程序列作醫療行為,又認為政府將來規管美容儀器,如激光、彩光都交由醫生負責,會令從業員的生計大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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