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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玉馳昨日在法庭上。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鍾小強 昆明報道)備受海內外輿論關注的雲南官員強姦4歲幼女案,由雲南省大關縣法院再審後昨日宣判,以強姦罪改判該官員有期徒刑8年。
根據大關縣檢察院指控,今年8月24日晚9時30分,時任大關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的郭玉馳見到一名幼女(2009年出生)在路邊玩耍,遂起姦淫之心,便將其抱至家中實施姦淫。
9月24日,大關縣法院一審判決,判處郭玉馳有期徒刑5年,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受害者家屬認為量刑過輕,且沒賠償,就刑事部分依法向昭通市檢察院提出申訴,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經審查,大關縣法院被要求再審。終改判有期徒刑8年。此前,被告與受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郭玉馳一次性賠償受害人15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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