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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料對「擴大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抵押等權利範圍」出台細則。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料於本月底召開,料有四大要點,將落實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農業、農村改革的戰略部署,穩中有進地推動農村土地流轉。而對於土地流轉政策公佈後引發的誤解,國土部近日再次重申,三中全會提出的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並不是意味着自由買賣宅基地,城市居民購買宅基地不受法律保護,即「小產權房」轉正無望。
為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三中全會對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全會《決定》提出:「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
重生態保護 建經營體系
對三中全會就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的諸多創新和突破,有內地媒體報道稱,中央將於本月底召開農村工作會議,推進《決定》的落實。報道稱,從相關部委獲悉,此次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料有四要點,一是穩中有進地推動農村土地流轉,二是突出生態保護紅線的基石作用,三是着力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四是加強水利建設助農業增產增效。
在農村土地流轉方面,要擴大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抵押等權利範圍,慎重穩妥地推進宅基地流轉,配合城鎮化進程;加快土地確權,逐步出台抵押、擔保等權能的可操作性細則,確保農地流轉工作「穩健」,但有所「突破」。
在生態保護方面,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推行資源有償、有序的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機制,包括新的幹部政績考核指標;明年逐步出台生態文明評價制度,資源稅、環境稅等有關資源財稅制度,碳排放,水權等交易制度,系統性地構建生態文明體系。
國土部:非小產權房轉正
土地深繫國之命脈、民之根本,三中全會提出的土地流轉思路,使得在宅基地上建起的小產權房獲得合法身份的預期升高。對此,國土部副部長胡存智前日指出,宅基地流轉新政是為了保護農民財產權,而不是讓城市居民買宅基地,即便買了也不受法律保護。《決定》提出的土地改革新思路-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並不是意味着自由買賣宅基地。
事實上,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近日也作過類似表態。「絕不能誤以為農民的宅基地就可以自由買賣了,城裡人就可以到農村買個宅基地蓋房子,甚至蓋別墅。」韓長賦強調,該類用地入市一定要把握好「三個限定詞」,一是「流轉」的對象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經營權,並不是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都可以自由入市,即便是集體的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首先也還要確權、確地,不能無證轉讓;二是符合規劃;三是用途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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