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電,長期研究土地制度的經濟學家姚洋認為,內地正在啟動的新一輪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將賦予農民更多土地權利,但並不意味着農民可以隨便處置土地,尤其是農業用地。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姚洋表示,將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等同於農民可以隨便處置土地的看法是「極端錯誤的」。「產權和用途一定要分開,即使農民有了這個產權,也不意味着他們可以隨便把農地轉換成非農用地。」美國也有土地規劃,哪怕擁有一塊土地的所有權,想改變它的用途也需要申請。
「這是為了保護耕地,否則農民可能會在承包地上隨便建房,過了幾年就變成建設用地了,然後就可以拿去賣了,這顯然是有問題的。」姚洋說。
在姚洋看來,這一改革除了賦予農民更多實現土地價值的權利,對於土地的有效利用也十分必要。因為農村人口佔內地人口比例已不到一半,但農村建設用地佔地比城市建設用地還大,需要把這些土地盤活,就要讓它市場化。在這一過程中,需要推動村莊重整,讓農民集中起來居住。
最佳流轉模式:農戶間轉讓
對於農地流轉的模式,姚洋表示,農戶之間簽合同流轉是最好的方式,或者讓村裡組織農民把閒置土地集中起來,再去發包給別的農民。但他不贊同讓信託公司介入農地流轉,並警告說,信託公司以利潤最大化而非增加產量為目標,可能威脅到糧食安全。
他認為,農業產量一直在穩定增加,已經不是國家經濟發展的瓶頸,因此農業曾經對中國經濟擁有的重要性或已不如從前。他還估計,到2030年,內地農村人口可能下降到30%,這部分人恐怕就不會離開農村了。
「雖然農村收入水平可能還是比城市低很多,但山清水秀的,留下的人也就不願意離開了。」姚洋說,「未來農村可能會變成大家嚮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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