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過上回的「雨夜屠夫」案例後,有否加深了你對法醫工作的認識及興趣,或是被其工作性質嚇怕而卻步呢?誠如前述,法醫工作雖然主要是在實驗室內,檢驗及分析證物,並為屍體進行面容重組或化驗分析,但有些時候亦有需要親赴現場及災場,那時面對在世的人,其實較面對屍體要來得更有難度。
2004年12月26日,很多人未敢忘記的日子,這個「黑色拆禮物日」,死神帶來了一份可怕的禮物:南亞海嘯。這天,南亞地區多個地方發生強烈海嘯,造成超過30萬人傷亡,當中就印尼已死了20多萬人,泰國也死了5,000多人。
我於海嘯發生後,隨即接獲國際刑警通知協助檢驗屍體,當時不同國家均有派出工作小組,包括警察、法醫等,協助處理死難者屍體,並會採集其DNA檢驗。不過由於一些外交程序,我起初無法隨隊出發,直至海嘯後3個月,才能繞過外交程序,以個人身份隨澳洲聯邦警察調查小組,到泰國布吉「工作」。
屍體浸水腐爛 難確認身份
雖說是事發後3個月,但由於大部分死者死於溺水,很多屍體肌肉浸水後迅速腐爛,根本無法從屍體上套取任何指紋或DNA。事實上以我的經驗,要在災區抽取屍體DNA作檢驗不是一件容易事,畢竟災區布滿屍體,部分更開始腐爛,所以要確認死者身份有一定難度。就連最基本的死者容貌或國籍,也不易被判斷。再加上,海嘯發生時很多死者也在度假,他們身上只穿着泳裝,沒有身份證明文件,令搜證工作難上加難。
盡力安慰 無法承諾 更覺心痛
即使化驗工作再難,也有解決的辦法,但要面對死者或失蹤者家屬,卻令我心痛不已。我到達災區時,已有大批失蹤者家屬等候,看到他們絕望的眼神及悲慟的神情,已令人難過非常。有部分家屬更卑微地請求我盡快完成化驗工作,好讓他們有個交代,知悉自己的親友是否已離世。面對此情此景,我除了盡力安慰他們,卻根本無法承諾甚麼,也因此而更覺心痛。
根據國際刑警規定,為免法醫及鑑證人員出現心理病,他們最多只可在災區逗留兩星期,故我們可以做的,亦是有限。不過,這次經驗令我明白生命的脆弱,唯有珍惜生命,活在當下,才能令此生無悔。 (標題與小題為編輯所加)
■東華學院醫療科學學系榮譽教授梁家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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