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曾少妍、黃斯昕)「愛國者治港」多年來均屬中央對港的大政方針,但反對派聲言基本法並無條文明確寫明特首需要「愛國愛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在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中指出,「愛國愛港」並不是新條件、新限制,基本法已訂明特首的職責要求,就是要向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負責,「愛國愛港」是不言而喻的。她強調說:「不做損害香港的事已經是愛國。凡事與中央對抗,又如何愛國呢?」
「愛國愛港」要求早訂明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早前訪港,再次闡明特首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但被歪曲成新增設的「政治關卡」。梁愛詩在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強調,「愛國愛港」不是新條件、新限制,基本法第四十三條已明文規定,特首須向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負責,第四十八條規定特首負責執行基本法和依照基本法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其他法律;執行中央政府就基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代表特區政府處理中央授權的對外事務和其他事務。特首要「愛國愛港」,是不言而喻的。
對於反對派指基本法並無「愛國愛港」4個字的明文規定,梁愛詩表示,基本法只在序言中提到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而在一百六十條條文中沒有提到「主權」兩個字,但這不代表基本法未有體現國家主權,例如國防、外交事務由中央管轄,中央在香港駐軍,特首及特區主要官員要由中央任命,香港法院對國防及外交等國家行為並無司法管轄權等,這些規定都體現了國家主權。因此,要理解中央對特首「愛國愛港」的要求,不能單看字面,還要理解基本法的立法精神,將相關條文一併理解。
梁愛詩說:「有人將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分割成兩件事,只是會效忠香港特區,但他們忘記了基本法第一條列明: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如何效忠特區而不效忠國家呢?因此,『愛國愛港』不是新的要求、新的限制。基本法已經有『愛國愛港』的要求。」
選抗中央人選是害自己
基本法規定普選不能排除符合法定資格的人參選,那如何確保普選產生的特首符合「愛國愛港」要求?梁愛詩指出,雖然提委會與選委會組成是「八九不離十」,但各有不同職責:選委會只需按個人意願挑選一個特首,但提委會卻要考慮社會實際情況,挑選出能夠履行職責的候選人交由市民作選擇,「就算我不喜歡某個人,但他能夠履行職責,我覺得他應該被提名」。她相信,提委會負責任及憑良心辦事,而特首選舉有別於立法會選舉,港人定會理性挑選合適人選,「立法會選舉可以挑選議員監督政府,與政府對抗,但挑選了與中央對抗的特首,只是自己害自己」。
設委會審查不利候選人
被問及有反對派倡議「違規不確認」機制,即委任退休法官責成獨立機構為候選人「把關」。梁愛詩直言,品格審查需要專門的技能,由法官組成的調查委員會無法進行,加上選舉過程中,候選人很多時會受到質疑,甚至未曾參選已經被抹黑,倘有關委員會每當接獲投訴就展開調查,對候選人非常不利,「有時抹黑好難再抹白,最多只能抹灰,再者,法官無法進行調查。我不贊成這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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