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中英聯合聲明並無賦予港人特首普選的權利,而是中央主動寫入1990年頒布的基本法中的,說明了中央推動香港民主發展的誠意。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指出,特首要履行特首任務、執行基本法和中央指令,同時向特區和中央效忠,故由「愛國愛港」人士出任特首是「不言而喻」的。
梁愛詩昨日在一論壇上表示,英國當年推行政改只為增加「中英談判」籌碼,並保護既有利益:「(回歸前)港督是由英女皇委任,從無諮詢港人……立法局開始時亦只有官方和委任議員」,並批評反對派聲稱中央「唔希望」推動普選的說法:「如果中央唔想香港有普選,點解將普選二字寫入基本法呢?」
她指出,社會討論行政長官選舉問題之前,應首先搞清楚當時基本法的立法目的,就是要維護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規定香港所實行的制度,來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得以實施,而普選特首須以循序漸進原則產生,是為了香港的繁榮穩定發展。
梁美芬:人大決定3個「可」證誠意
出席同一場合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2007年人大決定指出了3個「可」,包括「可以進行普選」、「特首普選後可以普選立法會」及「提委會可參照選委會組成」,證明中央落實普選的誠意。梁愛詩則回應說,3個「可」反映了中央對推動民主的「強烈表示」,支持2017年可實現特首普選,是「不輕易和嚴肅的決定」。
梁愛詩又強調,特首須愛國愛港並不是所謂的「政治審查」,又相信香港市民有智慧,不會選出「與中央對抗」的人做特首:「如果特首同中央無信任,如何向中央負責?中央點會信得過佢?……如果唔支持、擁護,甚至焚燒基本法,如何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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