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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成為中國民營企業未來發展要務。本報北京傳真
香港文匯報.人民政協專刊訊(記者 王曉雪)「如果一個城市沒有小微企業,沒有民營企業,這個城市只能是鬼城。」全國政協常委、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在接受採訪時強調指出,其實小微企業是解決就業的最佳途徑。具體到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二者關係,厲以寧指出,雙贏、共贏,是雙方的共同目標。
民營企業需要轉型
而對於民營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厲以寧認為,民營企業當前需要轉型,「民營企業要有產權意識。產權意識對民營企業非常重要,要知道保護自己的產權,民營企業在轉型中,首先就是要產權清晰,產權要界定清楚。」
另外,民營企業規模大的,同樣應該健全法人治理結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各得其所、各在其位。家族制在企業成立之初起過作用,而一旦企業走向正規之後,就應該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其中最大的問題是接班人問題。親屬可以有股份,但不一定要選為接班人。接班人要有能力,能夠保證企業按照法律法規來經營、發展。
建議設國家投資基金公司
厲以寧在他的新著《中國經濟雙重轉型之路》中這樣歸納國企的弊病:政府部門干預多、機制不靈活、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創新動力不足和創新能力弱。
在他看來,國企改革其實是國有資本體制的改革,而國有資本體制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有資本配置體制,二是國有企業管理體制。兩個不同層次的體制及其改革不可混為一談。「國有資本配置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強化國資委對國有資本的配置權。國資委不要管具體的企業,要主抓國有資本的配置,可設置國家投資基金公司,形成『國資委-國家投資基金公司-國有企業』的體制。」
按照厲以寧的構想,在這種體制下,國資委是國家投資基金公司的主管,國家投資基金公司是國有企業的出資方。國有企業同其他股份公司一樣,都是市場經營主體,企業與企業之間是公平競爭關係、合作夥伴關係,所有制歧視、身份歧視不應再存在。
厲以寧寫道:歸根結底,通過兩個層次國有資本體制的改革,對國有企業而言,最大的改革成果就是真正成為市場經營主體,同其他股份制企業、上市公司一樣,建立了完善的、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不再受政府部門的直接干預,國有企業有了更大的自主權參與市場活動,包括同民營企業進行廣泛合作。
這就是可以預見到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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