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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促請當局關注虐待動物事件。資料圖片
新聞撮要
秀茂坪順天h小花貓「Miu Miu」前年遭冷血青年「當波踢」虐殺一案,其中3名被告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殘酷對待動物罪名成立。次被告蘇柏林(23歲)及第四被告楊翹宇(26歲),1月2日同被重判入獄16個月,是本港同類案件中歷來最重......案情指,眾被告於前年11月16日,對小貓「Miu Miu」輪流狂踢長達一分鐘,被一名電訊公司推廣員及一名正在倒垃圾的鄰居發現,之後報警。「Miu Miu」被踢至受傷吐血及小便失禁,未有即場死亡,最後經獸醫檢驗後因傷重而人道毀滅。警方在兩日後先後拘捕各被告。 ■節自《小貓當波踢 2冷血男囚16月》,香港《文匯報》,2014-01-03
持份者觀點
暫委裁判官戴昭琦:動物與人類的生命同樣應受尊重,法庭不會因受害者是貓隻而忽視......小貓無對社會帶來滋擾,3名被告純粹為從施虐中取得快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牠當時承受的痛苦非筆墨可形容......兩名被告殘酷、沒惻隱之心、令人感厭惡及不齒。
多角度思考
1. 根據上文,指出虐貓案中眾被告的刑罰如何。
2. 承上題,你認為有關刑罰是否合理?解釋你的答案。
3. 本港近年越來越多虐貓案,試從社會、教育兩個角度分析因由。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慧
逢星期一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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