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月入1.8萬元的司機謝先生,育有3子女,五口之家可享補貼1,700元。劉雅艷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備受社會關注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終在施政報告落實,並以在職貧窮家庭為扶助對象。當局認為,不少基層人士是家中唯一的就業成員,雖然有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生活擔子仍然沉重,故提供適當援助,鼓勵持續就業,有助防止他們跌入綜援網,且為有兒童及青年的家庭提供適切支援,將有助打破跨代貧窮的惡性循環。政府消息人士指出,為免計劃有標籤效應,當局建議由效率促進組負責推行整項計劃,而非社署。
根據扶貧委員會2012年的數據顯示,本港約有14.3萬非申領綜援的在職貧窮戶,平均每個家庭有1.1名在職人士,但同時有0.9名兒童,供養比率接近1比1,相對於本港整體非申領綜援戶平均有1.7名在職成員及0.5名兒童,家庭面對的負擔明顯沉重。此外,非申領綜援的在職貧窮戶當中,80%從事全職工作,大部分從事低技術行業,他們應優先獲得協助。
消息人士又指,由於「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並非失業補貼,如受助家庭領取津貼期間,在職成員因任何原因變成失業,亦將停止獲發津貼。至於為何一人家庭不在受惠對象之列,則由於當局認為在現行最低工資保障下,在職單身戶足以自給自足,毋須額外施以援助。
有團體及政黨認為,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的背後意義與現行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雷同,應將兩者合併。消息人士指出,現行「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設有雙軌制,申請人可以家庭或個人單位申領津貼,如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津貼,則只能與「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二擇其一;但以個人單位申請交津者,則仍可申領「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
不與交津合併 單身可兼得
消息人士指出,由於交津的入息限額較「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寬鬆,但資產限額則較嚴謹,不擔心會出現濫用情況。截至去年12月底,當局共收到逾14萬宗交津申請,當中逾2.3萬宗以個人名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