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反對派聲稱特首普選要符合「國際標準」,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強調,「國際無普選標準,只有普及而平等規則」,而合理限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更無牴觸,絕對不可以說因為有規則就是「鳥籠選舉」。
梁愛詩昨日在一政制論壇上,評論到香港反對派聲稱香港普選必須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否則就是「假普選」的說法。她指出,國際人權公約須經由本地法律方可實施,但英國在1976年已經對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公約作出保留,這是事實,且「國際並無普選的標準,只有普及而平等規則,所謂『真普選』、『假普選』,事實上,選舉民主只會不斷更好,而不會有最好,若制度未達致理想亦不可以批評是『假普選』」。
合理限制無牴觸人權公約
梁愛詩指出,「人人都有選舉及被選權」,但不代表選舉全無限制」,基本法給予公民參與選舉及被選權,香港應該以基本法為依據,「基本法及1990年通過的香港人權法例,已經給予公民參與選舉及被選權,毋須將國際公約與基本法對立......任何選舉定要有規則,不可以說因為有規則就是『鳥籠選舉』,正如球賽都要有規距,甚或打麻將,你玩你的他玩他的,那如何進行?合理限制與公約無牴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