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早前終審法院判決裁定單程證人士申領綜援需居港7年的規定違憲,民間組織「香港本土」發起活動,聲稱憂慮社會福利遭濫用,要求政府制訂相應措施應對。組織指,政府當局有憲制責任,就申領綜援者確立一個合適的居港年期規定。
「香港本土」兩名成員: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和范國威,昨午在旺角行人專用區擺置街站收集市民簽名,促請政府收回單程證入境審批權,防止濫用綜援及其他社會福利。「香港本土」稱,兩小時內共收集了約400名市民的簽名及意見,近七成半市民認為持單程證來港人士,應居港滿6年後才可申領綜援。該組織稱,行政機關要從速處理申領綜援居港年期問題,又會把收集到的簽名及意見轉交有關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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