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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強調全面改革必在憲法框架下進行。本報北京傳真
十八屆三中全會在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方面提出系列改革舉措,力度超出外界普遍預期。著名法學家、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所長李林日前接受本報專訪表示,中國已進入在法治軌道上和憲法框架下積極穩妥深化改革的新時期。他認為,憲法不是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維護憲法法律的權威,要通過完善憲法以及立、改、廢、釋等立法措施,使憲法法律真正成為良法善治和尊重保障人權的行為規範體系,並繼續推進憲法基本權利的法律化。他建議,在全國人大設立憲法監督委員會,負責憲法和法律實施過程中的合憲性與合法性審查工作;而下一步全面改革必須在憲法框架下進行,避免出現「良性違憲」之行為。■香港文匯報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
最新調查顯示,中國內地法律實施狀況不盡如人意,近六成人認為很差,「憲法」在一定意義上成了「閒法」,形同虛設。 李林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維護憲法法律的權威,是中國法治建設工作重點的一個重大調整。憲法法律的實施是法治建設的重點。維護憲法法律的權威,實質就是將寫在文本和條文中憲法法律付諸實踐,保證其兌現,而不是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
保證黨在憲法範圍內活動
李林認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首先要保證黨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黨的領導幹部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其次,要通過完善憲法及立、改、廢、釋等立法措施,使憲法法律真正成為良法善治和尊重保障人權的行為規範體系。繼續推進憲法基本權利的法律化,研究制定新聞法、結社法、宗教信仰自由法、國家補償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保證人民賦予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執法權力真正依法行使、嚴格行使。
李林說,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還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茪O解決司法的地方化、行政化和官僚化問題,大力推進司法民主、公開和法治化。同時還要深化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公職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行使權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實現全民學法信法遵法守法。
倡人大設憲法監督委員會
針對憲法權威性不高、實施效果不好的問題,李林認為,可以建立和完善合憲性、合法性審查制度,在全國人大設立憲法監督委員會,具體負責憲法和法律實施過程中的合憲性與合法性審查工作,制度化地解決「法律打架、依法打架、法律衝突、法律虛置」等問題。
李林同時指出,人大對司法監督應注意避免出現一些問題。比如避免人大對具體案件的干預,防止人大監督司法變為人大領導人批示的個人化監督,應該堅持人大集體行使職權、少數服從多數的憲法原則來進行;杜絕人大對司法案件提出具體處理意見;避免人大代表和常委會委員以個人特殊身份影響和干涉案件,防止人大的個案監督孵化出新的司法腐敗。
盡可能「先變法後改革」
李林表示,過去在經濟體制改革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由於法制不健全,立法的滯後性,有些地方改革先行先試、大膽地改、勇敢地闖等做法,令某些改革措施突破了法律法規,出現了個別違反憲法條文的「良性違憲」、「良性違法」等情況。
新一輪全面改革即將開啟,如何處理好法治與改革之間的矛盾,盡可能避免出現違憲違法改革?李林強調,應當盡可能在法治的軌道上和憲法的框架下推進改革。如果某些法律規定與改革決策相矛盾,某些法律規範與改革措施相衝突,應盡可能「先變法,後改革」,可通過立法程序,採取立、改、廢以及解釋補充等立法措施,依法保障和推進改革的順利進行。如某些地方和部門需要對某項改革進行先行先試的探索和試驗,也應當盡可能獲得立法機關的授權或者有權機關的批准。全面深化改革的順利進行,應盡可能避免付出以犧牲憲法法律權威、以損害執法司法公信力的改革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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