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蘇志堅 長春報道)為切實改善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吉林省人民政府印發吉林省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實施細則的總體目標為,經過五年努力,全省城市空氣質量總體得到改善,地級以上城市(包括延吉市、長白山管委會所在地及梅河口市、公主嶺市,下同)環境空氣優良天數逐年提高,重污染天數大幅減少。力爭再用五年或更長時間,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全省城市空氣質量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