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戰鬥機進入噴氣時代以來,已經發展了四代。第一代戰鬥機是五十年代服役的,飛機在高亞音速或低超音速範圍內飛行,飛機的武器和電子設備比較簡單。第二代戰鬥機是60年代服役的,飛機的武器和電子設備有所加強。
第三代戰鬥機是七十年代開始服役的,一直到現在仍然在服役,各方面性能極大提高,並開始運用電傳操縱等先進技術,不僅用於空戰,同時兼顧對地攻擊。美國的F-15、F-16、F-18,俄羅斯的Su-27和Mig-29是典型代表。
第四代戰鬥機是目前最先進的戰鬥機,往往要求發動機在不開加力時具有超音速巡航的能力、良好的隱身性能、高敏捷性和機動性特別是過失速機動能力、短距起落性能、目視格鬥、超視距攻擊和對地攻擊的能力,以及高可靠性和維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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