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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解釋,律政司是否提出檢控不可能考慮政治因素,只會以法律觀點及證據作標準。 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曾少妍、黃斯昕)反對派堅稱「公民提名」才是「無篩選的真普選」,甚至不惜威嚇「無公民提名就中環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香港有充分空間及渠道讓港人表達意見,即使涉及政改層面亦應採取和平合法的手段表達意見。大家進行任何行動前須顧及香港整體長遠利益。律政司會以法律觀點及證據作為是否檢控「佔中」者的標準,不會因「政治打壓」之類的說法,令刑事檢控受到干預。
袁國強早前表明,「即使為了崇高理念,任何蓄意違法行為亦不應鼓勵」,被批評「法治理念狹窄」。袁國強在接受本報訪問時直言,不認同有關講法,並強調自己作為律政司司長無可能鼓勵他人違法,「當然法治理念有不同層面,但其中的基本原則就是守法及尊重法律。若然社會鼓勵市民不守法及不尊重法律,好難再講其他層面的法治理念」。
護港國際形象 籲行動前三思
他續說,香港一直是一個和平的社會,有充分空間及渠道讓港人表達意見,包括遊行示威及其他方面的言論自由,在涉及香港政改層面的討論,也應採取和平合法的手段表達意見。
袁國強指出,倘香港發生大規模事件,大家應考慮事件對香港穩定及經濟發展的影響,特別是香港作為國際社會,香港發生的事情及新聞均備受國際關注,「若最終『佔中』出現,外國國家或商界會如何看待香港?會否影響香港國際形象?外國還會否看待香港作為營商地方?又若然情況轉差,會否影響香港在國際機構或組織的國際評級?這些均值得考慮」。
示威者因「佔中」被捕會否變成「政治檢控」?他強調,任何人均有批評他人的自由,但律政司仍然會按法律辦事,不因「政治原因」而作檢控,亦不可能因為怕被批評而「不檢控」,兩者均不可能,「若律政司怕被批評而不檢控,屆時每個人都講:『你政治迫害我』,律政司就不檢控,這是不可能,司法系統或刑事系統亦會受到衝擊」。
檢控標準劃一 不受外界干預
袁國強進一步解釋指,「基本法第六十三條清楚訂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而不受任何干涉。不受干預的大前提,律政司同樣不可能考慮政治因素,只會以法律觀點及證據作標準。若因為他人所指『政治迫害』就不檢控,這正是干預,變相以『政治打壓』的旗幟干預刑事檢控。但凡涉及政治敏感性案件,律政司都會按各個案件的法律及證據作標準」。
被問及會否為他帶來壓力時,袁國強坦言,不同政府官員處理不同工作或多或少有壓力,正如發展局局長陳茂波面對搵地壓力、環境局局長黃錦星面對堆填區爭議壓力,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手握一大盤數也有壓力,但他個人堅持不論有壓力、無壓力,也不會因應個別政治目的扭曲做法,必須沿用同一標準去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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