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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康民曾說:「行政長官需要市民的支持和信任,應由全港市民投票選舉。」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為什麼中央有部門負責人再三強調提名委員會制度不可繞過、削弱和架空,「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於法無據不可行?資深時事評論員牛耕1月24日在《信報》發表「三大理據不可繞過提委會」一文,對這一問題作了論證。
第一,提名委員會制度是基本法草委會經過深思熟慮而提出的。
文章指出,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沒有提及「普選」;1988年4月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還未提及「普選」;1989年1月14日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第四十五條提出了「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1989年12月基本法草委會政治體制專題小組第十七次會議決定修改為「最終達至經提名委員會提名,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增加了「提名委員會提名」的內容;1990年1月基本法草委會政治體制專題小組第十八次會議,經過討論,對第四十五條第二款上次會議建議修改為:「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在「提名委員會提名」之前增加了有一個「廣泛代表性的」定語。這一切表明,提名委員會制度是基本法草委會反覆探討而深思熟慮提出的。
解決要港人擁護又要中央認可難題
第二,提名委員會是為了解決特首候選人既要讓港人擁護、又要讓中央認可這一普選主要難題、防止提名無序而提出的。
牛耕文章說,最早提出「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委員會」的草委是吳康民先生。他在《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結構的建議》(1986年11月)中說:「行政長官需要市民的支援和信任,應由全港市民投票選舉。」「行政長官須經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故候選人提名方式,宜保證當選人在中央政府的認可性。」鑒於這兩個原因,吳先生「建議設立由『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委員會』推出候選人三至五名,由全港市民直接選舉行政長官。」
譚Sir籲以智慧選出中央接受候選人
另據《明報》2013年4月11日「譚耀宗:普選未必平等 早憂憲制危機 故設提委會」一文報道:「各界就普選定義爭拗不休,原基本法草委、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向本報解釋當年起草基本法過程,指當年已考慮到,若出現市民普選出來的特首,不獲中央任命,將會出現憲制危機,由此引伸至在普選下要設立『提名委員會』,以集體智慧選出中央接受的特首候選人。他又說,基本法的普選是指『普及選舉』,並無具體說是要普及而平等,強調環顧國際社會,被選權亦從來不是平等的。」
基本法草委肖蔚雲先生說,行政長官既要港人選舉、又要中央最後任命,「這種情況是否會產生中央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矛盾、不一致,而使問題陷於僵局?處理得好,即在選舉或協商行政長官、提名主要官員之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央人民政府之間能互通資訊,把不一致的意見設法解決於任命之前,這樣做的結果,在一般情況下不易使問題陷於僵局,而會使問題得到解決。」(《論香港基本法》第325頁)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起草基本法時,已預見到了普選時特首提名會遇到雜亂的情況,所以設計了提名委員會制度予以防止。2014年1月12日香港《文匯報》報道,1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在與香港區議會訪京團舉行基本法座談會時說,提委會是提名特首候選人的唯一機構,他解釋了最初起草基本法時,為何要設計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委會作「機構提名」:一是提委會須符合均衡參與原則,不能破壞,故起草委員會最終沒有採納「政黨提名」的建議;二是不能讓某界別「獨大」而有機會操控整個選舉情況,故四大界別的比例應維持一致,各佔25%;三是「機構提名」可避免特首普選出現太激進、偏頗的候選人,故提委會須反映集體意志,提名一些受社會認同者。
肖蔚雲:防提名無序情況發生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政治體制專題小組召集人之一、北京大學教授肖蔚雲先生說,基本法規定實行普選時「必須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照民主的程序先進行提名,在提名後再進行選舉,能夠更好地發揚民主,又能有秩序地穩步進行。」(《論香港基本法》第659頁)既然提名委員會之設立是為了保證提名和選舉 「有秩序地穩步進行」,那麼換句話說,提名委員會之設立,就是為了防止提名無序情況的發生。
第三,提名委員會制度是防止出現民粹主義民主政治弊端的重要安全閥。
文章指出,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第一百零八條第二款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參照原在香港實行的低稅政策,自行立法規定稅種、稅率、稅收寬免和其他稅務事項。」這兩個規定要求香港不能搞西方的民粹主義式的民主政治。
西方普選兩弊:金錢政治過度福利
西方搞普選雖然有鞏固資本主義制度的作用,但學界和政界大都公認金錢政治和過度福利是其兩大弊端。近年來歐洲一些國家出現的主權債務危機,與此弊端不無關係。例如,希臘主權債務危機症候潛伏已久。希臘2011年底政府債務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高達170%,每年花在養老、失業和醫療等各項社會福利上的開支卻居高難下。西方理論家一直宣稱西方民主是世上最好的政治制度,但為何在希臘它卻導致了這麼大的問題?原因之一,是一味迎合選民的「民主」會帶來其副產品--不斷膨脹的「赤字」,這是包括希臘主權債務在內的歐洲主權債務危機爆發後人們對西方民主反思後的共識。
由具有廣泛代表性、四大界別等比例均衡參與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特首候選人這一制度,是防止搞民粹主義政治的人當特首的一道安全閥。因為四大界別按等比例原則組成提名委員會,就是為了有利於推出一個能代表香港整體利益、平衡多元利益、防止過度照顧某一界別利益的特首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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