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偉
「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早前被揭發無理解僱助理康文,更長期拖欠其假期「補水」。康文入稟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日前裁定部分申索要求成立,范國威須繳付有關欠薪兼繳付訟費。康文指,有關裁決證明范國威早前聲稱「已跟足勞工法例賠償」是講大話,要求范向他公開道歉。
康文原為前立法會議員鄭家富助理,范國威在上屆立法會選舉,為爭取鄭家富支持,承諾其助理將可「過渡」到其辦事處,各項薪酬福利不變,以此令各人為他賣命。最終范國威成功當選,鄭家富出力最大,范也投桃報李,不惜違規將立法會車位借給鄭家富使用;但對於助他打江山的一班舊人,卻沒有半點「感激之心」,反而兔死狗烹,極盡剝削之能事,足顯其人的薄情無義。
康文指出,范對一眾「過檔」舊人「諸多挑剔,百般苛刻」,包括訂立大量繁瑣規章:每日流水作業俱要巨細填報,稍有差池即令書面解釋,甚至曾提出員工遲交工作報告須罰款處理;強迫員工假日上班;拖延出糧日期等。這根本就是故意剝削員工的行為,對一般員工尚且不能接受,更何況是為他「打江山」的「功臣」。而且,在將舊人逐步辭退之後,范迅速聘請大批新人接替,這說明他是有意以苛刻、不近人情、故意刁難,甚至是違反勞工條例的做法,來逼走舊人。試問一個連員工權益都可隨意剝削的人,還如何保衛市民的利益?還侈言什麼公義?
康文批評,范國威在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上還不知悔改,「無恥到死不認錯」,「詭辯滔滔」,「無良無恥至極」。看來,范國威確實把錢看得大過天,寧願將「家醜」暴露人前,也不願賠償半個錢。仲裁處的判決已經裁定范國威必須賠償,證明他確實有剝削員工,無可抵賴。范國威身為公職人員,領取立法會議員公帑,就算不能以身作則,至少都要守法循規,這本來就是最基本的要求。但他現在不但違反勞工法例,更無半點反省之心,不肯向前助理道歉,不敢向市民交待,希望將事件胡混過去。這樣作賊心虛的人,竟然公義不離口,根本就是對公義的最大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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