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某派別人士入閘的「馬房論」是否民主公平?
黎子珍
香港賽馬歷史悠久。1980年代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進行談判,當時鄧小平保證香港在1997年後仍然「馬照跑」。直至今日,賽馬仍是最廣受市民歡迎的活動之一。以人均值計算,香港擁有世上最多的馬迷,投注額亦是名列前茅。 每逢賽馬日,投注站外人流暢旺,食館、交通工具上,不少人專注鑽研馬報「貼士」,一心追尋發達夢。賽馬已經成為香港人生活方式不可或缺一部分。
要引證賽馬成港人生活文化,普羅大眾以「跑馬仔」形容特首選舉又是一例:參選是「入閘」、大勢已去是「墮馬」,等等。儘管以「跑馬仔」形容特首選舉已成為坊間話題,但細究起來,派別不是馬房,入閘並非跑馬。原因在於,香港人喜愛賽馬,但對「馬房文化」卻不認同。所謂「馬房文化」,亦即是拉幫結夥,親疏有別,是非不分,只要埋了堆,就要事事明益自己友。「馬房文化」往往用來針砭官場文化的某種弊端:「馬主」得勢,其下屬便年年升級。馬房以外的人,便經常陪跑,宦海浮沉至退休為止。
反對派要求特首普選必須確保某個派別人士入閘的「馬房論」,就是一種「馬房文化」。
「馬房論」至少有兩個明顯違反民主公平之處:
一是「馬房論」侵害了提名委員會委員的權力。基本法賦予了委員們按照自己真實的意願自主選擇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民主權利,但「馬房論」一定要某個派別人士「入閘」,那提名委員會委員的自主選擇權利還存在嗎? 這會造成競爭過程中的不公。
二是「馬房論」侵害了提名委員會的機構提名權。提名委員會提名是一種機構提名、整體提名,但「馬房論」要指定某個派別人士「入閘」,那麼提名委員會的機構提名權還存在嗎? 這會造成競爭結果上的不公。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要求的特首普選制度,不僅不可能確保反對派人士必定「入閘」,而且必須排斥對抗中央的人「入閘」。現在,反對派要求一個為自己人「入閘」量身訂造的「馬房選舉制度」, 既違反民主精神和公平原則,也不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有關規定,不可能得到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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