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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3名內地孕婦去年8月至11月期間,以訪客身份來港並逾期逗留。3人先後於去年12月及今年1月,未經預約衝往急症室產子,近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各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名,各被判監6個月。
3名被告分別於去年8月31日、11月16日及9月8日以訪客身份來港,並逾期逗留。及後,3人分別於去年12月23日、12月24日及今年1月5日,未經預約衝往急症室產子,最後因逾期逗留被捕。審訊期間,3名被告承認來港前已懷孕,同時承認並無預約本港醫院分娩服務。
入境處發言人說:「入境處十分關注非本地孕婦在港逾期逗留分娩情況。處方一方面致力於出入境管制站加強截查內地孕婦;另一方面採取有力執法行動,打擊違反入境條例非本地孕婦,以及協助或教唆她們違法來港產子的人士。」發言人警告,根據香港法例,違反逗留條件的旅客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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