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嫌任內豪花公帑酬酢,令廉署聲譽受損。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黃鴻超認為,要維持廉潔、高效的公務員隊伍,主要有3部分,包括透過制度、執法及最重要的「誠信教育」,建立「不貪」價值觀。他認為,公務員應及早籌劃退休生活;公務員事務局亦應不時舉辦理財工作坊,讓他們學會妥善理財。
黃鴻超指出,公務員事務局有就公務員操守及紀律事宜,制訂一套規範行為的規章制度,並不時檢討指引及程序,杜絕貪污舞弊。當局於2009年頒布《公務員守則》,闡述公務員須恪守基本信念及操守準則,包括堅守法治; 誠實可信、廉潔守正;行事客觀、不偏不倚;政治中立等。他表示,當局設有嚴謹紀律處分制度,適當懲處行為不當或干犯刑事罪行的公務員。所有紀律個案均按照自然公正原則處理,確保公務員得到公平聆訊,並有充足機會申辯。
最高境界:教大眾不想貪
曾先後擔任廉政專員及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的黃鴻超指出,要建立廉潔團隊,「誠信教育」最重要,「不論多嚴謹的執法,都不及防止貪污行為。最高境界並非教育大眾不敢貪,而是不想貪。」
他表示,公務員事務局與廉政公署多年來致力推行誠信教育,包括提供入職課程及在職培訓,加強各級公務員誠信意識,確保他們秉持應有的崇高操守標準。單在去年,已合共舉辦逾600個與品行操守有關的培訓課程,包括以防貪為主題的講座,以及持廉守正和避免利益衝突的簡介會,共有約2萬名公務員參加。
設「誠信事務主任」
由公務員事務局與廉政公署攜手推行的「誠信領導計劃」,亦是當局推廣誠信管理的另一措施,各決策局或部門須委派一名高層首長級人員擔任「誠信事務主任」,負責主導及協調部門內有關誠信推廣及管理的活動。
黃鴻超認為,公務員投資方面有個人想法,但應及早籌劃退休生活。公務員事務局亦應不時舉辦理財工作坊及退休生活研討會,教育他們小心理財,相信有助減低貪污誘因。 ■記者 聶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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