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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鑑林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節目主持人李慧玲被商台解僱事件,反對派除將其政治化之外,不同陣營的立法會議員,更搶風頭、鬥出位,濫用議員的權力,不理公帑是否合理使用,亂提權力及特權法案。繼公民黨毛孟靜早前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要求引用特權法調查李慧玲被炒事件後,「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昨日竟然「搶位」,提出相同的建議。但是,立法會內多個政黨均認為,現時議會內有排山倒海的事務需要議員處理,不應該再花太多時間干預商業機構的人事變動。
毛孟靜給內務委員會的信中,將李慧玲事件強扯到「佔領中環」及政改等議題,促請政府清楚交代事件,包括是否與商台續牌有關。「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昨日又向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商業電台解僱節目主持李慧玲一事,聲稱「從表面證據來看,有理由相信政府有關人員,接觸過被辭退的節目主持,當中有政治干預的成分,意圖影響新聞自由」云。
黃國健麥美娟指僱傭糾紛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在會上反駁指,李慧玲因為與管理層不和而被解僱,質疑李是「自抬身價,將自己包裝成民主鬥士」,且商台屬私人機構,反對立法會討論有關議題。另一名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亦指出,無必要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商業機構內僱員與僱主的糾紛,市民對事件已經很清楚,今次放在內務委員會上討論,完全屬於一種政治表態而已。
陳鑑林批很無聊「無厘頭」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指出,有關建議完全是一件很無聊及「無厘頭」的事,李慧玲時常利用公器,在電台節目內作出無理的揣測,以及在沒有任何證據下便作出攻擊性的批評,市民已經心中有數。加上,從黃毓民引述其被炒的三宗罪,足以顯示今次屬於私人機構的僱傭糾紛,不需要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浪費公帑。
林健鋒盼凝神正經事務
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說,立法會現時有很多事情需要處理,包括財政預算案審議等,市民大眾都希望議員能夠集中精神在正經的事務上。
事實上,立法會多名反對派議員就提權力及特權法的問題上態度輕率,甚至達到濫用的地步。以去年為例,有關香港電視發牌事件,反對派就多次動議要求透過權力及特權法進行調查,以讓港視主席王維基及通訊局主席何沛謙到立法會作供,又要求保障王維基可以公開有關發牌文件和要求政府當局提交發牌文件等,有關動議最終被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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