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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譚志源出席香港客屬總會政改論壇。左一為該會主席梁亮勝。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撰文,指出反對派提出的所謂「公民提名」並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袁國強昨日強調,特區政府會堅持法律觀點,即按照基本法及人大有關決定,而特區政府在諮詢期完結後一定會明確表達立場。
袁國強昨日在香港客屬總會政改諮詢論壇上致辭時表示,明白政改工作不易和富爭議性,但政改對香港未來發展影響深遠,而由選委會轉為至一人一票選出特首,是很大進步,特區政府十分希望能夠促成。
不過,他強調,政改必須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有關決定進行: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清楚指出,唯一擁有實質提名權的機構只有提委會。任何建議偏離法律基礎,都有可能違反基本法,等同違憲。
不能選擇性接受基本法條文
袁國強續說,基本法是經過長時間諮詢和審議而訂立的憲制性文件,條文非常清晰,必須尊重和落實整份文件,不能「鍾意的條文就舉手支持,唔鍾意的就話唔應該係咁,要修改基本法」。
被問及不少人希望特區政府對「三軌制」表達強硬立場,袁國強指出,特區政府會堅持法律觀點,即基本法及人大有關決定,並會在諮詢期完結後表達清晰的立場,又強調自己早前撰文指「公民提名」或違基本法,是提供不同觀點予社會人士參考,讓各界人士討論政改可更全面和理性。特區政府「有商有量」的立場,一定會在整個諮詢期內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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