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部分反對派中人已聲言會在立法會審議新年度財政預算案時拉布,窒礙各項有利經濟民生的措施通過。為此,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早前討論過由主席曾鈺成提出的、設立剪布機制的方案,委員會秘書處昨日並向各議員發出4個有關建議的文件。不過,多名議員均認為,特區終審法院早前的判決已明確表示主席在現行議事規則下,有剪布的權力,已足以讓主席在維持議會正常運作前提下終止辯論,毋須「節外生枝」。
反對派近年多次在立法會審議政府建議時大打拉布戰,窒礙不少有利民生經濟發展的議案,如去年的財政預算案撥款就一拖再拖。曾鈺成早前主動向議事規則委員會建議確立剪布機制,包括「由議員提出終止辯論」、「由內務委員會主席先提出『剪布』再交大會」、「規定總體辯論時限」及「由主席拒絕議員提交瑣碎無聊的修正案」等,惟在早前的委員會會議上未能達成共識,故委員會將於3月中開會討論。
葉國謙:設新制難度高
議事規則委員會秘書處昨日向委員發出文件,概述曾鈺成提出的該4個剪布建議。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昨日指出,他們認同要處理剪布問題,稍後會就各建議方案進行討論,但他初步認為由議員先提出終止辯論,再進行表決的做法,未必如主席所構思的容易實行。
黃國健:易引更多爭拗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也擔心,倘由議員先提出終止辯論,再於內務委員會取得壓倒性大多數議員贊成,可能令問題更複雜,甚至隨時引發更多的爭拗。他認為,特區終審法院早前的有關判決已明確了主席有剪布的權力,「既然法院都有清晰判決,權已在立法會主席手中,由他決定何時剪布也相當公道」。
梁美芬:或不符基本法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則對曾鈺成建議要取得壓倒性大多數議員贊成,才能剪布的做法有所保留,因為目前在政改等問題上才需要三分之二議員表決通過,倘新增在剪布情況也要壓倒性支持的規定,未知是否符合基本法。至於在規定總體辯論時限,以及優化由主席拒絕議員提交瑣碎無聊修正案的建議,她則認為可以再深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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