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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的議員昨日視察電子健康記錄互通系統的運作。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雅艷)港府擬於於3個月內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推行「電子健康記錄互通系統」的條例草案,並於今年年底分階段推行「電子健康記錄互通系統」。公私營醫護人員可互通病人的健康記錄,如藥物敏感、疫苗記錄等,從而加強護理病人的連貫徹性及可靠性。
現時本港有關病人健康及醫療的資料,是由不同的醫療服務提供者以不同的形式製備及保存,故未能大規模地互通病人資料,導致病人或需接受重複檢查和治療、甚至被斷錯症、開錯藥等。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9名議員昨日到醫管局大樓和聖德肋撒醫院,視察擬於本年年底前推出的「電子健康記錄互通系統」的最新進展。
3月內立會提案 訂私隱守則
港府將於3個月內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訂立相關實務守則、保障個人資料和私隱等。通過草案後,港府隨即於今年年底前開展系統。醫療服務提供者可於首階段互通病人健康記錄,而於第二階段,系統可新增記錄病人的X光片、電腦素描影像等圖像資料,而病人亦可以低水平收費,申請提取個人記錄。
屬自願性質 須簽同意書
電子健康記錄統籌處副處長李碧茜表示,系統屬於自願性質,參與計劃的病人須經讀卡機確認身份證,並簽署同意書授權指定的醫生或醫療機構查閱檔案及訂立授權年期。病人日後之健康記錄,例如藥物敏感、疫苗記錄、病履、出院記錄等,會記錄於新建立的電子檔案內,方便主診醫生查閱。「每當有人查閱病人資料時,系統即時向病人發送電話短訊、電郵或信件通知。若形跡可疑,病人可即時聯絡負責政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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