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去年8月4日早上11時35分,在灣仔堅拿道天橋,因沒有打燈下切線而與的士碰撞,被票控不小心駕駛罪名。沒有到庭的陳昨透過代表律師承認控罪,裁判官引用案例指切線不當可引致巨災,造成無辜犧牲者,又指陳的交通安全意識不高,但因陳過往的交通記錄不太差,故輕判其罰款1,800元及自費於3個月內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控方指58歲的陳茂波於2006年有一次不小心駕駛記錄、另外有3次超速、一次越過雙白線或連續虛線、一次沒有遵守交通燈號及一次行車時使用手提電話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