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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奇。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高院院長齊奇在兩會期間表示,「我們深刻反思冤錯案件的病灶病根之一,就在於對律師的辯護意見不夠重視。」齊奇建議擴大刑事辯護的範圍。
據中新社報道,齊奇指出,每當國家公訴人在莊嚴的法庭上,指控那些沒有錢請律師的被告人犯罪的時候,辯護席上常常空無一人,使整個刑事庭審缺乏應有的控辯對抗,法庭「跛腳」現象多多,連帶庭審的正當性、法官的居中性也常常受到質疑。
齊奇表示,刑事辯護制度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法治環境和人權保障水平的重要標尺之一。讓律師參與刑事訴訟,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對防止冤錯案件具有重要意義。
浙江法院已在率先推行擴大應當通知刑事辯護範圍的工作,僅去年就通過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為8,019名沒有錢請律師、可能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律師出庭辯護。
據他介紹,浙江法院去年裁定准予檢察機關撤回起訴的案件有152件,公訴案件8名被告人和自訴案件中4名被告人宣告無罪,這都是在充分聽取律師刑事辯護意見的基礎上依法作出的。
齊奇還建議,有條件的省市應擴大刑事被告人應當通知辯護的範圍,「可在經濟較發達的省市地區先行,以切實守住防範冤錯案件的底線,完善刑事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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